星空电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
消息 7月5日,星空股份发布其主板券商英大证券关于星空电讯科技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的风险提示示公告。
英大证券表示,按照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(试行)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。星空电讯科技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未聘请律师进行见证。
英大证券进行风险提示,星空电讯科技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进行见证,不符合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(试行)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。英大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作者: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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