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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剪辑:孔祥琦
现在很多市民都喜欢养狗,尤其是饲养一些大型的犬类,这不,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就被楼道里突然窜出来的大狗给吓了一跳,还从楼梯上摔了下来。
半个多月以前,王女士去朋友家串门走到三楼时,被楼道里突然窜出来的大狗给吓了一跳,王女士以为狗要咬她,就连忙转身往楼下跑,却不慎一脚踩空,从楼梯上摔了下来。摔下来之后王女士的腿就疼得走不了路了,可是狗的主人却以狗并没有咬王女士为由,拒绝承担责任。随后王女士自己到医院做了检查,检查结果显示王女士的下肢软组织损伤。
现在王女士已经受伤半个多月了,事情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,由于行动不便,王女士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。
像王女士遭遇的事情只是一个个例,但是现在无论是在居民区还是在公共场所,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栓牵引绳遛狗的现象,对于这样的现象市民们都表示很气愤。
其实遛狗不栓牵引绳的行为不但给人们带来的危险,给环境带来了影响,同时狗的主人也违反了相关法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79条规定,“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那么到底哪些行为属于“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”呢?
1、出门带牵引,并由成年人牵领;
2、携犬乘坐电梯的,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,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、犬袋。
3、烈性犬、大型犬必须圈(栓)养,不得出户;
4、、遛犬时应当避让他人,特别是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
5、因检疫、诊疗等特殊情况携犬出户时,将犬装在犬笼内,不得牵领;
尽管很多养狗人士表示自己能够看管好自己的狗,但危险依然无法预料。自觉使用牵引绳,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,同时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宠物。不要因为“省事”而不遵守规定,太“省事”的结果往往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。
记者:徐丽丽 苏力德
编辑:罗宇超
责编:满都胡
主编:张靖雯
监制:马 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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